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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8日 阅读次数: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4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开股份 本次差错更正影响2022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未分配利润及2021年度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1、首开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同珵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末未准确估算存货的预期未来售价,现予以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调减2022年初存货和未分配利润。

2、首开股份联营企业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将以前年度停工期间的借款利息费用化处理,首开股份按照33%的持股比例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调减2022年初长期股权投资和未分配利润。

司于2023427日召开了第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第届监事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影响

(一)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上述前期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 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21.12.31调整前

调整金额

2021.12.31调整后

存货

170,520,832,005.60

-405,000,000.00

   170,115,832,005.60

长期股权投资

31,129,157,724.80

-54,221,672.35

     31,074,936,052.45 

未分配利润

14,033,089,625.61

-459,221,672.35

     13,573,867,953.26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21.12.31调整前

调整金额

2021.12.31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

68,770,282,808.06

-54,221,672.35

68,716,061,135.71

未分配利润

5,525,332,250.35

-54,221,672.35

5,471,110,578.00

3、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21年调整前

调整金额

2021年调整后

投资收益

73,893,589.50

-23,613,782.77

50,279,806.73

资产减值损失

-1,084,179,530.75

-405,000,000.00

-1,489,179,530.75

净利润

2,095,852,059.58

-428,613,782.77

1,667,238,276.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2,305,112.91

-428,613,782.77

263,691,330.14  

4、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21年调整前

调整金额

2021年调整后

投资收益

1,984,282,008.54

-23,613,782.77

1,960,668,225.77

净利润

214,533,316.48

-23,613,782.77

190,919,533.71

 

三、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会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审计机构意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3)第110A011003号),认为“对前期差错更正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首开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的要求,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首开股份实施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3)第110A011003号)

 

 

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4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