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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阅读次数: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6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第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投保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费: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投保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3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