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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阅读次数: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3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于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咸秀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五名,实参会监事五名,咸秀玲女士、张国宏先生、裴艳女士、王奥女士现场参会,陈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按2021年12月31日公司2,579,565,242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红利257,956,524.20元,占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26 %。本次分红预案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268,451,334.58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2-027号)。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总计1,084,179,530.75元,其中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82,505,983.45元,对投资物业计提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准备704,736.20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968,811.10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29号)。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账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