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INVESTOR

投资者关系

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首开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031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阅读次数: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3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4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参会董事七名,实参会董事七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5年公司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为不超过1.25亿元。2015年度,实际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为1亿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贷款,预计2016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1亿元。

预计2016年需首开集团提供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1)2016年公司继续按已签订担保合同中1%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为850万元按已签订担保合同中0.5%的费率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为5400万元两项共计6250万元。

(2)2016年预计新增的需由首开集团担保的贷款为不超过75亿元(包括借新还旧的部分),按0.5%的费率计算,预计需支付担保费3750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预计2016年公司支付给首开集团的担保费为不超过1亿元。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潘利群先生、杨文侃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的担保费费率为0.5%,费率的确定在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下浮,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6-032号)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5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为5307.02万元,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金额307.02万元。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潘利群先生、杨文侃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交易双方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了有关的协议或合同,交易真实,超出额度在合理范围内,对超出预计金额的部分予以认可。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5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为5307.02万元。

根据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参照近三年来公司与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16年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双方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将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潘利群先生、杨文侃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仍将延续2015年度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该等交易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6-033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