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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阅读次数: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19年8月19日首次增持未来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首次增持之日)拟以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且不超过2%(包含首次增持)。

2019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18日收盘,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774,7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4%。已超过计划数量区间下限(已发行总股份的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2020年8月18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或“控股股东”)通知,首开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已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共持有公司1,188,809,331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2,579,565,242股的46.09%。

 

二、首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情况

2019年8月19日,首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515,84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2%。

首开集团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乐观判断及看好首开股份的未来发展,通过增持以表达对首开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19年8月19日首次增持未来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首次增持之日)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前已发行总股份的1%、且不超过2%(包含首次增持)。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9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18日,首开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774,7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目前,首开集团持有本公司1,215,584,04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7.12%。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首开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首开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及结果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一)首开集团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