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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成都旭泰)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阅读次数: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9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叁亿贰仟柒佰玖拾玖贰仟伍佰元(小写人民币32,799.25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23日召开,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伍亿肆仟万元人民币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成都市“紫宸项目1#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按51%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为壹亿伍仟玖佰叁拾壹万元(小写人民币15,931万元),担保期限3年。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申请肆亿捌仟万元人民币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成都市“紫宸项目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按51%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为壹亿陆仟捌佰陆拾捌贰仟伍佰元(小写人民币16,868.25万元),担保期限3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本公司和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51%股权、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房苑北1;法定代表人:张绍辉;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截至2016年6月30日,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9,794,539.43元,负债总额

-129,409.24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29,409.24元,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76,051.33元,净资产99,923,948.67元。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销售收入延后结算的特殊性,目前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均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伍亿肆仟万元人民币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成都市“紫宸项目1#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按51%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为壹亿伍仟玖佰叁拾壹万元(小写人民币15,931万元),担保期限3年。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申请肆亿捌仟万元人民币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成都市“紫宸项目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按51%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为壹亿陆仟捌佰陆拾捌贰仟伍佰元(小写人民币16,868.25万元),担保期限3年。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共计壹拾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用于其所属房地产项目开发,由本公司提供叁亿贰仟柒佰玖拾玖贰仟伍佰元(小写人民币32,799.25万元)人民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伍亿肆仟万元人民币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成都市“紫宸项目1#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按51%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为壹亿伍仟玖佰叁拾壹万元(小写人民币15,931万元),担保期限3年。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申请肆亿捌仟万元人民币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成都市“紫宸项目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按51%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为壹亿陆仟捌佰陆拾捌贰仟伍佰元(小写人民币16,868.25万元),担保期限3年。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51%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届董事会十八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捌拾叁亿捌拾捌仟元(小写金额831,588.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2%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捌拾叁亿壹仟伍佰捌拾捌万捌仟元(小写金额831,588.8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2%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20166月30日财务报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