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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阅读次数: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5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61日在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利群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七名,现场参会董事六名,戴德明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买方承保额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向浦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叁亿伍仟万元买方承保额度,授信期限一年,用于浦发银行和北京尚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银商保业务,由浦发银行北京分行通过北京尚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首开股份相关债权人的应收账款提供买断式融资。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委托浦发银行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并主承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的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方式为非公开方式。公司按照本期资产支持票据相关协议或文件的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通过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解决公司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3.4款“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中提出: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一贯支持,使公司股东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与公司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公司拟修订《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3.4款,修订后条款如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承诺: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对2016年至2017年每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每股不低于0.60元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事项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修订后的《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2016年617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6年617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现金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2016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56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