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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关于与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阅读次数: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4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拟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日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中国或“乙方)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亿达中国是商务园区运营专家,于2014年6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自1998年开始,亿达中国先后开发和运营了大连软件园、武汉软件新城、上海亿达北虹桥创业城、天津滨海服务外包产业园、深圳海科兴战略新兴产业园、杭州北部软件园、苏州高新软件园、长沙科技新城等20余个商务园项目,凝聚了包括80余家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企业客户与合作伙伴,积累了丰富的商务园区运营管理和服务经验,是中国领先的商务园运营商和开发商。

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2,583,970,000股,主要业务:商务园区开发及运营、多功能综合住宅小社区开发及销售、建筑施工、装修、园林绿化、商务园区运营管理以及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亿达中国2015年年度业绩公告,截至2015年年末,公司总资产345.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4.1亿元人民币,2015年度营业收入74.7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2亿元人民币。

乙方认为,自成立之日起,甲方就以城市运营商的身份进行大规模的地产开发,项目遍及北京城,“一部首开史,半座北京城”的说法体现了公司的历史贡献。凭借多年深耕北京市场的经验,公司已经成为众多进京房企的首选合作伙伴,具备非常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在北京具备不可替代的竞争力。公司坚持优选市场化的品牌房企进行合作,增强合作规范性,规避决策风险,从合作实践看,所有合作项目,产品定位清晰,营销、管理、运营团队素质较高,项目收益也很可观,合作各方通过强强联合实现了优势互补。

目前,双方正在就乙方向甲方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在京津冀区域的合作项目等合作内容进行商谈,公司已经聘请独立的专业机构,准备对乙方开展全面的了解和必须的尽职调查。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全国性的战略合作,通过战略合作实现“强强联合、品牌共赢、共谋发展”的良好格局。

甲方从事房地产行业超过35年,积累了大量的工程管理经验、知识和人才,具有开发大型居住区的超强能力;拥有以北京为中心、全国性的房地产开发和持有型物业经营业务;依托国资背景和多年来的良好信誉,在多个关键城市具备良好的项目获取能力。

甲方同意运用上述优势,与乙方展开全方位合作。

乙方在商务园的开发与运营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商业模式;凭借强大的城市及产业规划设计整合能力,主动参与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设计,赢得政府信任;凭借运营商务园区的出色业绩及管理能力,吸引了大量全球顶级企业入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凭借自身的建筑、园林、装修、物业管理业务提供了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保证了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及竞争力。

乙方同意运用上述优势,与甲方展开全方位合作。

(二)合作内容:

1、双方确认,将在北京地区采取联合招投标等方式进行房地产开发土地,积极推动获取新的项目,合作开发。

2、乙方确认:积极在全国(重点为京津冀区域寻求新的商务园区开发项目,并引入甲方合作开发,具体项目条件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3、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就合作获取项目开展工作。

4、充分利用甲方在北京地区的资源优势以及乙方在商业物业运营、管理、招商方面的优势,在北京寻找物业项目升级改造等方面的合作机会。

5、乙方向甲方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双方在就具体发行期限,利率等各项条款协商确定后将另行签署具有约束力的专项协议。

6、由甲方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对乙方开展全面的了解和必须的尽职调查,积极推动双方开展未来可能的股权等方面的合作。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合作事项。

2、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内容,向对方提供所需之相应材料、资料、文件。

3、根据具体专项协议授权对方在该合作项目开发的项目过程中,免费使用对方公司名称及标识。

4、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内容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5、本协议签署后,在具体项目合作合同签署之前,如需一方提供相应服务与支持,另一方应承担对方的成本费用。具体成本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进行确定。

6、双方(或双方与他人)如联合竞买土地的合作项目,需约定竞买规则,原则上应共同进退。

7、双方(或双方与他人)成立合作公司的,依法对合作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按照合作协议、合作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8、成立合作公司时,应以合作各方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确定财务报表合并主体,合作公司的资金进行封闭管理,明确股东投资的回收时间和方式。

9、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开展合作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各方将作为长期、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与亿达中国的合作,不涉及公司经营转型;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合同为准。

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