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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033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阅读次数: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3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年度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股份公司名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股份公司次董事会审议。

20164月12日,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次会议,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关联方具有较强履约能力,日常关联交易所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对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影响很小,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6421日,股份公司召开次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潘利群先生、杨文侃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戴德明先生、刘守豹先生、梁积江先生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5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为5307.02万元。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金额307.0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交易双方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了有关的协议或合同,交易真实,超出额度在合理范围内,对超出预计金额的部分予以认可。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5年预计金额

(万元)

2015年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物业管理费)

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物业管理公司等

3,000.00

 3,462.4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首开集团、方庄物业公司、望京实业公司

300.00

 125.00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望京实业公司

500.00

540.19

 

向关联人承租房产

首开集团

1,200.00

1,179.42

 

合计

 

5,000.00

5307.02

 

 

 

(三)本次日常管理交易预计金额

公司预计根据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参照近三年来本公司与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16年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双方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将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6年预计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业务

比例

(%)

本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

关联人累计

已发生的

交易金额

2015年实际

发生金额

(万元)

占同类业务

比例(%)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物业管理费)

天鸿集团、首开集团下属物业管理公司等

4,000.00

66.67

0.00

 3462.41

65.24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首开集团、方庄物业公司、望京实业公司

200.00

3.33

0.00

 125.00

2.36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望京实业

公司

600.00

10.00

0.00

540.19

10.18

 

向关联人承租房产

首开集团

1,200.00

20.00

0.00

1,179.42

22.22

 

合计

 

6000.00

 

 

5307.0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13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利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拥有股份公司1,142,254,054股股权,占股份公司股权总额的50.95%。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主要内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主要从事与房地产开发相关产业的经营,如产品规划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公司的日常管理交易内容主要有公司因产品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物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向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少量材料设备和接受产品设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二)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

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但产品出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应提供成本构成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主要从事与房地产开发相关产业的经营,如产品规划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物业管理等。公司因产品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物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向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少量材料设备和接受产品设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公司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会持续。

公司在与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将拥有交易选择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就同类或同种原材料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本公司将继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依据市场价格定价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同时,公司与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占本公司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很小,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较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4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