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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ANNOUNCEMENT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阅读次数: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02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利群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名,实参会董事七名,董事刘守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及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壹拾亿元银行贷款,期限三年,免担保免抵押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北京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0%50%。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北京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燕京支行申请柒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北京市门头沟MC00-0018-000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 三方股权比例为40%40%20%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开发福州市香槟国际花园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申请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1年,满6个月可提前还款,以香槟国际花园三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泉州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亿仟万元委托贷款,期限2年,公司和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51%的股权比例提供亿柒佰贰拾万元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08,360,851.98元,负债总额458,722,955.17元,净资产49,637,896.81元,资产负债率90.24%,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25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渤海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亿元贷款,期限2年,公司和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51%的股权比例提供亿零佰万元担保,待熙悦花园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完毕后,追加熙悦花园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5年9月30日,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8,517,197.08元,负债总额228,500,000.00元,净资产100,017,197.08元,资产负债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26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壹拾肆亿壹仟万贷款,期限2年,首融锦江花园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公司和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51%的股权比例提供亿壹仟玖佰壹拾万元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福州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88,839,046.72元,负债总额1,180,000,000.00元,净资产8,839,046.72元,资产负债率99.26%,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福州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27

(七)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潘利群先生、杨文侃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此项议案表决的董事人数为3

公司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

鉴于公司与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签署的《托管协议》已经于201512月底到期,《托管协议》履行期间,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积极进行了托管资产的处置,但尚有部分未注入公司的房地产主营业务全资、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持有型物业资产未处置完毕,为切实履行股份公司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重大资产时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与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重新签署《托管协议》。

此次重新签署的《托管协议》,托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81231日。托管期间,公司收取的托管费用为每年125万元。

按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6-028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29